• 一、财产保全概述财产保全,是指民事诉讼中为保障未来生效的、带有给付性质裁判的执行,由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或由法院依职权采取,对当事人请求范围内的财产或与本案有关的财产实施的一种强制性保护措施。根据诉讼时点的不同,可以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相关实施条件、操作要求在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章“保全和先予执行”及其司法解释中有着明确规定。(一)正面效应财产保全措施在民商事诉讼纠纷中得到广泛运用,并整..
  • 基本案情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刑罚后,10名被告人又因造假售假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近日,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吴某某赔偿苏酒集团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5万元,其余9名被告分别在1-3.5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原告诉称,2017年5月至2018年6月,吴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制造假冒洋河蓝色经典系列白酒,非法经营数额130万余元..
  • 周某因资金周转向孙某借款120万元。因周某未能如约偿还,孙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于2019年12月14日前还款120万元。周某未能如约履行调解书,孙某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于2020年2月14日作出执行通知书,载明孙某申请执行标的为120万元,已经执行30万元,余款孙某自愿放弃。同日,孙某向法院出具结案证明,证明收到法院执行款30万元,余款自愿放弃,本案执行完毕..
  • 2018年,因棚户区改造,王某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2020年7月19日,王某向住建局申请房屋评估,并自愿放弃200元/平方米的装潢补助。同日,双方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于次日签订旧房接收交割单,同年8月,住建局向王某支付了各项补偿款90余万元。2022年10月,王某涉案协议未涉及200元/平方米的附属物一次性补助,该协议存在胁迫、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形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协议撤销之诉。该区住建..
  • [案情简介]2019年5月25日14时20分左右,夏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如皋市某交叉路口,小型普通客车前部中部偏右侧与沿如皋市某路由北向南行驶郭某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前部相撞,致郭某某受伤,两车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夏某某雨天驾驶违反规定载货的机动车,未降低行驶速度,观察不够,遇有情况未能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行车安全,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郭某某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且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
  • 【案例简介】债务人孙某与债权人杨某发生借款合同纠纷,2020年法院判决孙某偿还杨某12万元,杨某依据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查封了孙某与其配偶丁某共同共有的房屋一套,丁某在收到法院的通知后提出了执行异议,认为其已经与孙某协议离婚,同时约定了该套房屋归丁某一人所有,法院不应该查封该房产,并要求解除对案涉房屋的查封措施。【法院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
  • 95后小伙赵某曾因赌博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七日,因聚众斗殴罪被启东法院判刑三年三个月。出狱后,赵某不仅没有洗心革面,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反而继续游手好闲,沉迷高消费,甚至动起了赚快钱的歪心思,最终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八万元。高额回报作诱饵2022年2月份,赵某经他人介绍结识李女士。赵某自称是房地产中介,家住高档小区大平层,代步车是蓝色玛莎拉蒂。赵某还给李女士看自己的微信余额,余额..
  • 周某挂靠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7年1月,甲公司破产。2020年4月,周某以乙公司名义向甲公司申报债权697万元,并主张优先受偿权。2021年3月30日,本院作出裁定,甲公司无异议债权表中第43号债权的债权人为乙公司,债权金额为697万元,且享有优先受偿权。2021年7月,周某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其是甲公司无异议债权表中第43号债权的实际债权人,并对此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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